一、 進修案:
申請人應先上網登錄教師教學輔導研究服務資料庫系統,並自行列印申請表連同備妥之應繳文件,經系、院簽核,在開學後二個月內送至人事室,提交教師學術審查小組審查,審查通過送校教評會,俟審議通過後,並簽請校長核定後,統一發放款項。
二、 研習案申請流程:
(1) 申請限制:每人每年度申請國內研討會議以4件為限;國際會議每人每年限申請2次,每案僅補助1人。
(2) 申請人應於行前上網登錄教師教學輔導研究服務資料庫系統,填具欲出席之學術活動,自行列印「獎勵補助(研習案)經費申請表」及「獎勵補助(研習案)黏貼憑證用紙」,檢附活動之相關資料,務必於活動前完成「獎勵補助(研習案)經費申請」簽准,活動結束後將相關單據正本黏貼於「獎勵補助(研習案)黏貼憑證用紙」,另檢附研習證書及其他相關佐證於活動結束3週內送至研發處技服組,經由業務承辦單位檢核確認資料無誤,提送相關行政單位會簽,經核長核准後,進行經費核撥作業。研習案申請流程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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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即日起~109/03/13(五)
◆SIGN系統登錄資料並上
傳相關佐證。
◆109/03/16(一)~108/04/20(五)校務基本資料填報作業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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